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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消息:投1400万租商城12年不到一年被法院强制清退反成老赖

房产2021-04-27 06:09:52
最佳答案做为老百姓来说我们现在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房产方面的消息了,一方面有房的担心房价下跌,无房的又怕房价涨,当然关注房产方面的内容也不单

做为老百姓来说我们现在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房产方面的消息了,一方面有房的担心房价下跌,无房的又怕房价涨,当然关注房产方面的内容也不单单是房产的价格,还有装修,政策等等方面,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些与房产方面相关的信息给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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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四川乐山的赵桂花和丈夫朱安文2014年曾前往云南昆明经商,花费1400万元租下一家商城12年的经营管理权,不料经营不到一年就被法院强制清退出场。昆明中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显示,在赵桂花夫妇租赁之前的2013年,这家商城已租赁给了他人,但这场“租赁”并未实际履行。法院据此将已花费1400万元租赁并已实际入场经营的赵桂花夫妇强制清退出场。对此,赵桂花夫妇提出了执行异议,却被法院驳回。

之后,赵桂花夫妇一直奔波在四川、云南两地持续申诉,但先后被昆明中院、云南省高院驳回。直到后来,赵桂花夫妇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后,此案出现了转机。2017年12月,该院提出民事抗诉,认为上述民事调解书系虚假诉讼,侵害了案外人赵桂花夫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国家利益。

日前,记者获悉,此案经昆明中院再审和云南省高院终审认定,赵桂花应优先履行租赁合同,上述民事调解书予以撤销。这意味着,奔波6年,赵桂花夫妇终于赢了官司。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虽然官司赢了,但截至目前他们仍未能拿回商城的经营管理权——对于赵桂花夫妇申请将商城执行回转给他们,昆明中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执行回转与他们无关。

上千万元的投入没了,资金受影响还成了“老赖”,兜兜转转维权6年,赵桂花夫妇感觉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变故——花1400万租下商城12年经营管理权

经营不到一年,被法院强制清退出场

位于云南昆明二环北路与普吉路交会处的弘永淘宝城,曾是昆明有名的二手市场,总面积3万多平方米,有商家约200户。如今,商城没有悬挂招牌,但生意依旧不错,入驻了超市、火锅店、婚礼堂、宾馆以及小商品百货等,相当于一个小型商业综合体。

这家商城的所有人是昆明弘永公司的李洪文。原本李洪文找赵桂花丈夫朱安文借钱,因没有抵押,才将弘永淘宝城租给了赵桂花夫妇。

“我们是2014年9月签订的租赁合同,先花了1000万元取得了10年经营管理权,后来租金增加了400万元,租期延长了2年。”站在商城大门口,朱安文告诉记者,支付全款后,直到2015年1月16日,李洪文才将弘永淘宝城全部移交给了他。

接手商城后,朱安文才知道,之前李洪文对商城经营不善,管理公司还欠了很多账。朱安文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整顿改造,加大了宣传和招商力度,清退了一些商户,引进了大型超市。“总计又投入了200多万元。”朱安文说,他想着先投入,以后会慢慢有回报。

眼看着商城的经营稍有些起色,却横生变故。

2015年11月12日,昆明中院执行局在商城门前张贴了一张公告称,依据(2015)昆民一初字第206号民事调解书(以下简称“第206号调解书”),被执行人弘永公司应在2015年11月22日前将弘永淘宝城交付给申请人李彤,到期不履行将予以强制执行。

闻此,赵桂花和朱安文夫妇于2015年11月23日向昆明中院提出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但第二天,昆明中院执行局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来到商城进行强制执行,将办公室办公设备和商城管理人员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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