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推动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综合知识2024-08-07 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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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就《北京市推动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正文共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建设任务。共提出6个方面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建立涵盖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白名单”制度,推动由“人等药”向“药等人”的转变。二是建立提前评估工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开展提前评估。三是建立“保税备货”供应保障制度,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四是优化“一次通关多次出区使用”进口程序,将一次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多次出区使用。五是建立全流程追溯体系,实现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全过程追溯。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依职责加强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全流程监督管理,形成闭环管理。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联席工作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明确各方责任,严格知情同意,医疗机构、药品进口企业依法对进口药品承担风险责任,在用药前应取得书面知情同意。三是规范诊疗行为,加强使用管理,明确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在临床使用环节的管理要求。四是引导社会参与,拓宽保障渠道,探索采取普惠健康险等方式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五是鼓励创新研发,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打造罕见病医药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支持境外罕见病药品在京注册上市。六是强化宣传力度,共筑健康保障,做好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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